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我局采取相关科室轮流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机制,现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进驻科室为矿山安全监管科、危化品安全监管科、工商贸安全监管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进驻顺序按上述排列。每个科室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3个月。
二、进驻科室除按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外,还要领导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局其它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各科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等不变。
三、各科室负责将行政审批地点转换等信息及时告知办事群众。
四、进驻科室负责人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同时作为我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
五、科室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期间,要服从中心管理,遵守中心规定,完成好中心交办的有关工作。
六、各科室进驻时原则上不携带基本办公物品,交接时依照《办公物品清单》清点核对。进驻科室请在到期前1周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通知协调后续科室做好交接工作。
七、进驻科室在公文处理、车辆使用等方面按照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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