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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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委党务公开的有效开展,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根据《威海市安监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考核。
第三条 党务公开考核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党务公开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党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党务公开考核的目标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勤政廉政;推进党内民主,完善民主决策;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 党务公开考核纳入委行政效能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党务公开考核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委领导的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2、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组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3、党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组织换届、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扶贫困村、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6、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遵守“禁酒令”和工作纪律、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事项。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秘密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各项制度是否健全。
1、是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2、是否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3、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能否定期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4、领导小组成员能否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开展工作;
5、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务公开方案,并组织实施;
6、是否建立并实施了党务公开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八条 党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第九条 平时考核由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结合年终综合考核一并进行,由委党组统一实施。
第十条 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进行。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作出考核结论。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 建立党务公开工作奖惩制度。依据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一)对党务公开工作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对党务公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当年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并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 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安监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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